城市工程项目代建管理费取费标准 政府投融资城市工程项目代建制是由建设方委托有资质的专门 管理机构,实行专业化、社会化管理,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 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工作,按建设计划和设计要求完 成建设任务,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单位使用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 是将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分离, 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 通过建设工程 的专业化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政府投资效益。 从全国各地近年来的试行情况看, 采用项目代建制能有效降低工程造 价和管理费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缩短工期,增加项目 实施情况的透明度, 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由于代建制还处于试点和 摸索阶段,相关规定和制度还不完善,有些属于政策制度层面,有些 属于操作和技术层面,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一、代建管理费构成 项目代建管理费是项目投资方依据代 建合同支付给代建单位实施项目的
建设单位管理费取费标准(新建项目) 建标( 1996)628 序号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总值(万元)在 计算基础 费率( %) 1 100~300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总值 2.0~2.4 2 300以上 ~500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总值 1.7~2.0 3 500以上 ~1000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总值 1.5~1.7 4 1000 以上 ~5000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总值 1.2~1.5 5 5000 以上 ~10000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总值 1.1~1.2 6 10000以上 ~20000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总值 0.9~1.1 7 20000以上 ~50000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总值 0.8~0.9 8 50000以上 第一部分 工程费用总值 0.6~0.8 计算基础说明: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值”包括建筑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购置 费。本说明摘自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