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市场专业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专业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 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专业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活动,实施对专业工 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含代建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 法将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依法将建筑工程劳务作业 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的行
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总公司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章 为规范总公司对工程劳务分包的管理,依 据行政主第一条 管部门及新兴集团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 总公司实际,制定本 办法。 总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劳务分包均 执行本第二条 办法。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劳务分 包有特殊要求的,工 程所属公司必须将相关文件报总公司劳 务中心备案后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 总公司生产调度部劳务中心(以下简称劳 务中心)第三条 是总公司劳务分包管理的主管部门: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地方行政 主管部门和新兴 集团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总公 司劳务分包管理的规 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参与新引进劳务分承包方的考察审 批;审核劳务投 标方资格; (三)审签劳务分包合同并建立总公司劳 务分包合同台账;统 一办理京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人员实 名制备案手续; (四)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项目部劳务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