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配置标准 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 为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办法, 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的 安全生产活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 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安全检查, 及 时改正各类安全隐患。 第四条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
安全技术交底 编 号 工程名称 宏福花园小区 1#--9# 楼及车库 交底日期 2018 年 8 月 21 日 施工单位 湖北三上、张高权、张文科班组 分项工程名称 劳务分包安全员 交底提要 交底内容: 一、协助项目安全员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 规范、制度的规定,坚持“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三、认真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及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 四、负责安全措施标识的管理和使用。 五、负责本工程的常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奖惩措施,对违章现 象进行制止,对一般事故做出处理和记录。 六、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 七、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上报等工作。 八、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宣传牌和各类喷绘制作工作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