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核定 (异地绿化费核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 源: 时间: 2007-9-13 点击数: 2324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核定 (异地绿化费核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规划、设计、勘测、建设单位: 为规范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核定 (异地绿化费核定) 工作,加强 绿地建设情况监督, 现将《成都市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核定 (异地绿 化费核定)实施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 可以向我局政策法规处和绿化处书面提出,供今后修订参考。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核定 (异地绿化费核定) 实施办法 (试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成都市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核定 (异地绿化费核定)实施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为贯彻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部署, 加快城市基础建设步伐, 改善城 市生态环
1 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表 一、措施费费率 (一)建筑、安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 单位: % 费用名称 专业名称 夜间 施工费 二次 搬运费 冬雨季施 工增加费 已完工程及 设备保护费 总承包 服务费 建筑 工程 建筑工程 0.70 0.60 0.80 0.15 3 装饰工程 3.62 3.25 4.07 0.15 安装 工程 设备安装 2.44 2.03 2.68 1.18 炉窑砌筑 6.39 5.35 7.01 3.09 园林绿化工程 4.88 4.32 5.61 — 房屋修缮 工程 土建及二次装修工程 3.89 3.44 4.34 1.07 安装工程 2.26 1.85 2.4 1.09 说明: 1、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修缮工程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夜间施工费、冬 雨季施工增加费及二次搬运费为 20%,己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为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