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2城市绿地中涉及游人安全处必须设置相应警示标识。 4·0·11 城市开放绿地内,水体岸边 2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 0.7m;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6.1.4绿地内道路应随地形曲直、起伏。主路纵坡不宜大于 8%,山地主路纵坡不应大干 12%。支路、小路纵坡不宜大于 18%。 当纵坡超过 18%时,应设台阶,台阶级数不应少于 2 级。 6.1.6依山或傍水且对游人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栏杆高度必须大于 1.05m。 6.2 .4 不设护栏的桥梁、亲水平台等临水岸边.必须设置宽 2.OOm以上的水下安全区.其水深不得超过 0.70m。汀步两侧水 深不得超过 0.50m。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1 总 则 1.0.1 为促进城市绿地建设,改善生态和景观,保证城市绿地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健康、环保、美观、防 护等基本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
绿地养护基础服务标准 基本要求 3.1 绿地养护人员应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佩戴胸牌,仪表仪容整洁端庄。 3.2 养护工具应随身携带,不允许随意放置。 3.3 养护作业时不应妨碍业户的正常活动。 3.4 养护完毕后妥善处理养护现场,保持地面清洁,无污水、积水。 基本质量要求 4.1 保存率 4.1.1 绿地保存率为 100%(包括经过规定手续变更) ,新建绿地“黄土不见天” ,不留死角。 4.1.2 乔、灌、草等保存率 95%以上,大乔木保存率 98%以上,新建绿地,植物成活率 95%以上。 4.2 乔灌草配植 4.2.1 植物株间留有适当的生长距离。 4.2.2 绿地内植物覆盖率 80%以上。 4.2.3 绿化布局适应居住活动功能需要。 4.3 绿化面貌 4.3.1 绿地内清洁、整齐。 4.3.2 病、虫不造成明显危害,无药害。 4.3.3 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养护、补种计划。 5 等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