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洛建〔2011〕453号 各县(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 位: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国家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 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 影响大,其工程质量安全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 及会议精神,为加强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 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 增 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 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结合我市实际, 现将保障性住房 工程质量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管理 各县(市)、吉利区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加强 领导,密切配合,切实把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放在重要位置。 要按照省 厅下发的《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的指导意见》 (豫建 [2011]90 号)文件 要求,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 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