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梯踏步高度的相关规范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 58-2008 6.2.5 1 对有候场需要的门厅,门厅内供入场使用的主楼梯不应作为疏散楼梯。 2 疏散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6m,楼梯最小宽度不得小于 1.20m,转折楼梯平台深度不应小于楼梯宽度,直跑楼梯的中间平台深度不应小于 1.20m。 3 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 当踏步上下两级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 10 ,且 每级离扶手 0.25m处踏步宽度超过 0.22m时,可不受此限制。 4 室外疏散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1.1m;下行人流不应妨碍地面人流。 4.2.7 观众厅内走道和座位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 2 两条横走道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 20 排,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横走道与后墙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 10排; 3 小厅座位可按直线排列,大、中厅座位可按直线与弧线两种方法单独或混合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