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项目部: 工程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 的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 身体健康,落实各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北京市关于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 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 各项 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 项目部责任: 1、 项目部建设临时用电安全领导小组, 设立专职电气工长, 明 确责任分工,落实到人。 2、 建立各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 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3、 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向专业电工、 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 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 技术内容 和注意事项,并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 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4、 建立安全检测制度。 定期队临时用电工程的
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1、 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触电和其他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 控制电气临时线路的敷设。 2、 电气临时线路的敷设只限于电压低于 500伏的电路,使用时间 一般不得超过 3个月。 3、 物业管理中,凡属科研生产、基本建设和生活服务等接用电气 线路,原则上都要按电气安装标准,正规安装。如因临时紧急 需要或受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接用电气临时线路。另 外,入住单位装修改造施工需要或公司进行美化环境装饰也可 申请接用电气临时线路。 4、 接用电气临时线路由接用部门提出申请,须经物业公司主管部 门报行政部批准,方可接用。 5、 接用电气临时线路, 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作业, 采用合格物料, 敷设的线路和临时用电设备 (含配电柜箱),要指定专人监护检 查。 6、 电气临时线路的安全技术要求: (1)采用绝缘多股橡胶电缆或护套线架空、 沿墙、沿建筑物敷设, 固定在绝缘支承物上, 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