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协议 发包方: 台州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顺利完成工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 耀江“青春家园”下洋岩地界临时围墙。 二、 工程地址: 临海市第二职教中心西侧 (河阳路东侧、东方大道南 侧 ) 三、 工程内容:“青春家园”地块的周边临时围墙,围墙的平面布置, 立面造型及技术要求,具体以图纸为依据。 四、 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 五、 工程工期:本工程合同砌墙工期为 10天,即从 2010年 月 日 至 2010年 月 日。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给甲方工期保证金 10000元,完 成砌墙工程延迟三日, 保证金全额没收。 若乙方于 2010年 月 日后三日 内未能正式动工,视为自动退出,本合同作废。 六、 工期奖励: (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砌墙,每延误一天扣违约金 10000 元。 (2)、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