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 安徽省绿色建筑工程监理导则 2014 年 4 月 28日 2 前 言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规范绿色建筑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绿 色建筑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由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了本导则。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安徽省绿色建筑工程监理的 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与完善,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 7 章和 3 个附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监理工作内容;绿 色建筑监理要点;绿色施工监理要点;监理文件资料管理;检查记录;设计阶段监理内容; 运营阶段监理内容。 本导则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 释。 本导则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 给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
绿色建筑技术导则 (建科 [2005]199 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及有关建设部门、科技厅(委),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 设局)及有关建设部门、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科技局: 发展绿色建筑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我国绿色 建筑建设的指导,促进绿色建筑及相关技术健康发展,建设部与科技部联合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技术导 则》,现印发你们,并就贯彻落实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组织好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要认真开展技术培训和试点示范,积极推进本地绿色建筑的发展。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施工与监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建筑产品生产企 业,要遵照《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的内容,调整和完善本单位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树立绿色建筑意识, 强化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