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面地坪施工合同 甲方:成都市新都区第十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线阳光项目部 乙方: 为按期保质完成西线阳光 楼及地下室工程,甲方将该工程的室内地坪以单包 方式发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为甲乙两方在施工期间能更好地管理好本工程,在签订协议之前,必须签订本工程 “现场管理制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承包范围 1、本工程楼地面为水泥砂浆地坪,包括基层混凝土剔打及建渣清除。需做防水层 地面基层清补、与其它工种配合清补。 2、施工机具低值消耗,包括:斗车、铁铲、灰桶、铁钉、铁丝、绳子、软硬靠尺、 墨斗、扫帚、软水管、临时用电灯、线、小型机具等。 3、本工程内材料的二次转运用工。 二、结算单价及付款方式 1、该工程按实际完成地面面积 5.00 元/㎡。其中厨卫间防水基层清补、保护层另 加 2.00 元/㎡,如未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此项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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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净高控制措施
由于现场楼面和天棚底都存在不平整的现象,在楼面找平施工过
程中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一、测量摸底:
1.测量班组在弹建筑一米线之前, 对该套房的净高进行测量, 即
四角点的测量,作出记录。判断净高是否达到验收标准的高度 H
H=层高 -板厚 -50mm,误差:± 10mm
2.作出建筑一米线。
二、测量建筑一米线以上高度 (建筑一米线到天棚底的高度) H1
H 1=层高 -1050 ㎜-板厚
1. 如果实际测量的高度 H0 大于 H1,表明线上高度在控制范围之
内,不用调整。
2. 如果实际测量的高度 H0小于 H1,表明线上高度不够,需要调整。
三、调整措施:
1、H0>H1时,测量组在弹一米线时不作标示。
2、H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