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区委办〔 2008〕62 号 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 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区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区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 会议精神, 为统筹城乡经 济社会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在 2007 年试点的基础上,经区 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村居民多(高) 层公寓建设。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推进农村居民多(高) 层公寓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实施撤村建居、城中村改造和农村居民多 (高)层公寓 建设是彻底改变农村居民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 保障农民利益的 一次重大变革;是加快我区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实 施城市化与工业化“两轮驱动”、“一化带四化”同步发展战略的迫 切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 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促进“五质” 2 大提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
关于规范和加强我市村居民公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2006/08/23 东府办函〔 2006〕19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建设村居民公寓, 引导农民上楼, 是大势所趋。 建设村居民公寓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实现我市农村城市化的途径之一, 是依托集体经济力量, 利用工业化成果解决本地村居民安 居问题的有益尝试, 是在不分配宅基地的情况下, 解决新增农村人口的住房问题的主要方式。 同时,村居民公寓建设也不要急躁冒进, 必须通过规划、 土地利用等政策, 进一步规范和加 强对村居民公寓建设的管理, 引导村居民公寓建设的有序发展。 根据 2006 年 6 月 12日召开 的今年第 20次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我市村居民公寓建设基本目标 我市村居民公寓建设的基本目标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实 现农村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