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 2017年畜禽标准化 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夯实牧业发展基础, 根据吉林省 2017年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 我市 将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工作规范 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在全市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优势区域开展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 通过集中培训、 专家指导、 现场考核, 2017 年计划创建 3 个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并在 2013 年以来 省级标准化示范场中遴选出 1个单位申报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 场。 二、创建内容 (一)基本要求。 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 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 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粪污处理方法 科学,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1、生猪:能繁母猪存栏 500 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