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6]37号)精神,现就编制全省2007年预算问题通知如下:一、编制200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2007年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第一年,是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十分关键的一年。做好2007年全省财政经济工作,对于全面实施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战略,构建和谐辽宁,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至关重要。编制200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