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页共 4页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制定《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 通知 (辽价发 [2008]100 号) 各市物价局、建委: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辽价发 [2007]1 号),经过一年 多的实践, 对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 规范收费行为, 促进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 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制定《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执行期限为 2008 年 9 月 24日 -2010 年 9月 19 日。届时期满,另行核定。 附件:《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 费行为,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六部委
100以下 (含) 100- 500(含) 500- 1000(含) 1000- 5000(含) 5000- 1亿(含) 1亿以上 1 投资额 0.9 0.8 0.7 0.5 0.4 0.3 2 投资额 1.8 1.6 1.4 1.0 0.8 0.5 土建及配套的装饰、 安装工程 5.5 5.0 4.5 3.0 2.5 2.0 专项安装、装饰、 市政园林等工程 6.5 6.0 5.5 4.0 3.5 3.0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2.0 1.8 1.5 1.0 0.6 0.4 追加费用 核减(增)额 5 工程造价 6.0 5.5 5.0 4.0 3.5 3.0 6 工程造价 4.5 4.3 4.0 3.0 2.5 2.0 7 工程造价 2.5 2.0 1.8 1.5 1.2 0.8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3.0 2.5 2.0 1.8 1.5 1.0 追加费用 核减(增)额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