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龙陵县校安办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自查自检工作报告 保山市校安办: 根据市校安办《转发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 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自查自检工作的通知》 (保校 安办函〔 2011〕10 号)要求,结合《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 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自查自检工作的通 知》(云校舍安全办函 〔2011〕14 号)精神,我校安办对我县 2009 年以来实施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检,现将 自查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09年以来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情况 (一) 2009年至 2010年校安工程实施情况 2009 年至 2010 年,我县共排除 D 级危房 40164 平方米,新 建校舍 76 幢 68633 平方米,加固改造校舍 2 幢 1577 平方米。现 所有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具体为: 2009 年排除危房 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