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土石方调配 第一节 调配的原则 一、路基土石方调配前应充分收集有关资料, 认真分析有关的取弃土源地点, 尽量利用荒地、劣地的取弃土源点,为国家节省投资。 二、取土、弃土及纵向利用,一般可根据经济运距确定,有条件时也可考 虑扩宽断面取土, 减少远运和少占农田。 在特别工点或土方工程较集中地段, 还 应结合当地的农田建设、河渠的改移、隧道、站场、桥梁、施工程序、施工方法 及干扰等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尽可能减少施工方数。 三、取土场取土后应注意环境保护,根据协议情况能绿化的尽量绿化(种 草、种树)。 四、弃土场弃土可选在低洼处,在不影响排水的情况下将弃土摊平,有条 件生长草木的应种草或小树。 五、路基土石方调配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及运输方法等应根据地形 条件、施工方法,合理采用相应的机械施工或人力施工。 六、合理地使用利用方。尽可能减少施工方数,充分利用弃方,并要避免 不切实际的长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