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施工前的准备 3.1 施工准备 3.1.1 路基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对 和施工调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根据有关程序提出修改意见报请变更设计。 3.1.2 根据现场收集到的情况、核实的工程数量,按工期要求、施工难易程度和人员、设 备、材料准备情况, 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批准并及时提出 开工报告。重要项目,应编路基施工网络计划。 3.1.3 修建生活和工程用房, 解决好通讯、 电力和水的供应, 修建供工程使用的临时便道、 便桥、确保施工设备、材料、生活用品的供应;设立必要的安全标志。 3.2 施工测量 3.2.1 路基开工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测、横断面检 查与补测、增设水准点等。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交通部颁布实施的《公路路线勘测规程》 的要求。 3.2.2 导线复测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