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of 9 路基工程质量控制办法 一、质量目标要求 1、路基应具有足够的整体稳定性 路基是直接在地面上填筑或挖去一部分地面建成的。路基修建后,改变了原地面的天然平衡状态。在 工程地质不良的地区,修建路基可能加剧原地面的不平衡状态,从而导致路基发生各种破坏现象。因此, 为防止路基结构在行车荷载及自然因素作用下发生整体失稳,发生不允许的变形或破坏,必须因地制宜采 取一定的措施来保证路基整体结构的稳定性。 2、路基应具有足够的强度 路基的强度是指在行车荷载作用下,路基抵抗变形与破坏的能力。因为行车荷载及路基路面的自重使 路基下部和地基产生一定的变形,较大的变形会影响路面的使用品质。尤其是不均匀沉降,直接导致路面 的不均匀沉降,降低路面平整度,同时,也是路面早期破损的重要原因。为保证路基在外力作用下,不致 产生超过允许范围的变形,要求路基应具有足够的强度。 3、路基应具有足够的水温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