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拌和楼租赁合同 甲方:商洛公路局机修厂省道 307三要至景村大修工程项目部 乙方:保定市通达道桥工程公司第二分公司 甲方修建省道 307 三要至景村大修工程,因工程施工需要,需 租用乙方 1500型沥青拌和楼一台。在租用期间,为明确和维护双方 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 遵守执行。 一、租用时间: 2012 年 7月 5 日至工程结束 二、租用的地点及工程项目: 洛南县景村、路面工程 三、安装时间: 2012 年 7月 5 日至 2012年 7月 22日 四、合同租金及付款方式: (一)、机械设备包干租金为 五十五万元整( 550000.00 元), 其中,设备往返调运与安装调试费为 330000.00 元;沥青混合料包 干费为 220000.00 元。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好后甲方支付给乙方 200000.00 元,剩余款项待工程竣工后一次性付清,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