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投标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 深圳市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场平工程 ”招标要求, 甲乙双方就各自所具有的承接工程资质,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 则,经友好协商, 愿意组成联合投标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投标合 作协议如下: 一、资质条件: 甲方为深圳市政府预选承包商土石方工程丑丘扽匇 Ⅰ、Ⅱ 组,乙方具有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深圳市公安局核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双方所具备资质,符 合该工程招标要求,具备组成联合体的条件。 二、甲方为联合投标体主办人,乙方为联合投标体成员。 三、甲乙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或作为其他联合 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Project Management 建设监理 2006年第2期 63 招标投标 联合投标体相关问题探讨 付建华 (甘肃省张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甘肃 张掖734000) 随着建筑业全球化发展水平的提高,数家建筑企业 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的名义对某一工程进行投标,越 来越成为企业填补资源缺陷,弥补技术缺口,提高企业 整体竞争力,分散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适应当前市场 竞争环境的一种良好方式。对于联合体共同投标,我国 《招标投标法》第3 1 条、《建筑法》第2 7 条都有相应 的规定,但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理论探讨尚不多见、法律 法规也有待健全,在理论和实践中均存在诸多亟待解决 的问题。 1 联合投标体的概念及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联合投标体,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 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根据以上 概念,我们可以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