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合同 甲方:岳西县教育局 乙方:合肥君子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岳西县教育局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合肥君子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乙方)负责岳西县中州小学东大门景观绿化工程。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 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主要内容 主要负责岳西县中州小学东大门周边绿化栽植养护(养护期 1年)、墙面文化装、 浮雕墙等。 二、施工要求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2、甲方必须按时签字验收,严格按照合同付款。 3、甲方有义务对施工场地、工程用电等事宜进行协调。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2、乙方所施工的项目工程量须甲方人员签证验收。 五、付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 人民币:壹拾伍万肆仟贰佰捌拾叁元壹角捌分( ¥154283.18元) 2、付款方式:月进度款按照每
发包人: 承包人: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合同条 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2 工程承包范围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 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90日历天 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4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2-2012)合格 等级标准;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 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 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 100%。因承包人责任未达到此标准,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发的行政处罚及经济赔偿。 5 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罚:本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