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钢集团吉林钢铁公司 120t 转炉炼钢工程 ( 通风部分 ) 9.通风除尘设施 9.1 概述 通钢集团吉林钢铁公司 120t 转炉炼钢工程新建 2 座 120t 转炉 , 150t 铁水罐脱硫站 2 座、吹氩站 2 套、 LF钢包精炼炉 2 座、 RH真空处理设施各 1 套 (预留 )、双流板坯连铸机 2 台及相应的公辅设施。 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令、规范、标准和文件,以及我公司工艺、自动化等专业提交 的设计任务书要求,本工程设置了相应的除尘、采暖、通风、空调等设施。 9.2 设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钢铁企业设计节能技术规定》 (YB90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