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设备汇总表 工程名称: 材料名称 生产厂家 品种(型号) 进场数量 单位 合格证编号 出厂性能检 验报告编号 进场试验 报告编号 进场验收 记录编号 进场试验 结果 是否见证 使用部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以上填写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确认: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注册方章) 年 月 日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监理细则 1、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由项目部向监理机构提交《工 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报审表》 A9,附产品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材料清单、出厂 检测报告; 2、由施工单位与监理机构按规定比例共同检验,审查确认合格后,方准进场。钢材、 水泥、砂、石、砖、防水材料需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拒绝签认, 并签发监理同志单 B1,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将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限期撤出措 施现场; 4、见证取样 建设部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水泥及骨料; 6)承重结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