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 观 设 计 图 片 或 照 片 13102 2006.7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提交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提交 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 二、图片或照片的首页用此表,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留有 空白,左侧和顶部各 25毫米,右侧和底部各 15毫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对图片或照片的要求 1.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一般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图片或者照片) ;平面外观设计产品, 一般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六面正投影视图名称是: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 视图。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正下方。 2.各视图比例应一致。 3.尺寸: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 3 厘米× 8 厘米(细长物品除外) ,也不得大于 15 厘米× 22 厘
浦口经济开发区菊圃路(云杉路~凌霄路)建设工程 路灯设计 第 1 页 共 1 页 编制: 复核: 审核: 审定: 路 灯 设 计 说 明 一、设计依据: 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2006) 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89—2001) 3. 10Kv 及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1994) 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1995) 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621—1997) 6. 相关专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二、设计范围: 本设计为浦口经济开发区菊圃路(云杉路~凌霄路)建设工程的路灯施工图设计。 道路全长约 1.28km。道路总宽 16m,行车道宽 11m,人行道宽 2.5m。详见路灯平面布置 图。 三、照度标准: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照明的平均照度标准值取 10lx,均匀度为 0.3。交会区 平均照度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