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公司煤矿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 合理使用劳 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 使劳动保护用品 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 策规定,结合我公司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规定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 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 动者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 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 劳动 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2、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 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 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 发放其它物资。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 1、本规定适应于我公司矿井在册、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 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精 神,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进一步规范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工种、岗位、工作条件按需定期发放 内容: 1、 本制度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企业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 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2、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生产条件,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科、 班组都必须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3、 根据国家政府有关规定,企业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不 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代替应当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 4、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经国家政府或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