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培养我院学生创新能力,鼓励学生从事科学研究活 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促进我院学生科研活动管理的制度 化、规范化,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二条 学院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我院 学生科研活动总体思路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学生年度申报的项目 按学科或专业类别组成不同的学科立项小组,负责组织项目申报、 召集、中期检查、预结项。学生科研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地点 设在学生处办公室,;各系(部)具体负责学生的科研工作。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凡在宁夏师范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 均有资格申报学生科研项目。 第四条 项目负责人每年度同时承担科研活动项目的总数不 得超过 1 个,同时参与在研科研项目的总数不得超过 2 个。 第五条 未完成上年度科研任务的学生不得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