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 (2016年 11月 1日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 议通过 2016年 12月 15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 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 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班)、普通中小学、中 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安全工作,适用 本条例。 学校安全属于公共安全, 主要包括学校及其周边和学校组织 校外活动中的学生、 教职工生命健康安全、 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 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 管理、各负其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
1 昆明市如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意义深远:一是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 生活环境,实现初级卫生保健,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进 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二是培育社会文明卫生新风, 提高市民 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三是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 放,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因此,我们要以主人翁姿态,积 极投身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之中, 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把自己的城市建 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整洁优美、文明进步的现代化科技城,为子孙后代 造福。所以我们要做好一下几点: 一、借鉴 ***经验,进一步增强抓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 “政府组织,部 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 ”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建 设这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