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网分开的条件下,上网电价应是一个基于市场均衡的分类、分地、分时的复杂的价格体系。但这种理想的上网电价体系,只能由市场竞争自然形成。在政府管制的条件下,过渡期内的水电价格改革,应抓主要矛盾,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在各方利益大体平衡的前提下,将新建大中型水电成本合理补偿作为重点,兼顾水电价格结构的改善。建议废止水电"标杆价",新建大中型水电价格仍以项目审批文件确定的投资成本及运行方式为基础核定。适度提高老水电价格,如以重置成本为目标,应通过股权分配等方式,将所增收益适量返还当地。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全面推行丰、枯电价制度;未纳入国家统一平衡计划而又跨区销售的水电,价格应由水电企业与受电区的电网公司或地方政府协商确定。
设 计 说 明 华莱士 一.强电部分 设计依据 1.建筑概况: 本工程结构类型为 2.设计依据: 《民用建筑设计电气 规范》 JGJ16-2008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 及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范》 GB 50057-94 2000 年版 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 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二.设计范围 1.照明系统: 本工程只作照明系统 设计,其它与工艺相关及插座布置均由甲 方与厂家相商。 2.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 三 .电力配电系统; 1.照明配电: 1) .光源:有装修要求的场所视装修要求商 定,一般场所为密闭式金属卤 化物灯 和防爆灯照明、插座 均由不同的回路供电;所有插座均设置漏 电断路器保护。剩余动作电 流为 30mA 四.设备安装 1 .照明、动力配电箱 均为暗装;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 1.4m. 2.除注明外,开关底边距地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