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代理申报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暂定级资质标准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 1年; 9、近 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 8亿元人民币以上; (暂定级工程不要求) 10、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 1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 6 人(其中注册造 价工程师不少于 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 6人; 11、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