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报告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开工报告的涵盖内容及审批程序,明确实施责任人,确 保施工项目按时开工,杜绝延误开工现象。 2.准 备 2.1 开工准备 2.1.1 现场实施准备: (1) 人员的工种、资质、数量是否满足开工及施工要求; (2) 施工机械的种类、数量、性能是否满足开工及施工要求; (3) 施工用材料、设备及工机具是否满足开工及施工要求; (4) 现场四通一平及力能供应是否具备开工及施工要求。 2.1.2 资料准备 ⑴移交资料的格式是否确定。 ⑵图纸是否具备施工要求。 ⑶作业指导书是否审批完成。 ⑷准备报告的编写和审核是否完成。 2.1.3 后勤保障 ⑴生活临建是否满足居住条件。 ⑵医疗、餐饮等条件是否具备。 ⑶与相关政府部门手续是否办完。 2.2 认真填写开工报告申请单。 2.3 开工报告审批流程(见流程表) 。 3.填写和审核的规定 3.1 开工报告单采用统一格式(见附
- 350 - 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执行铁路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的开工管理,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凡大西铁路新建、停建后复工的施工标段工程及单位工程, 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工审批手续。 第三条 建设项目的开工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的开始施 工时间。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 临时通信、电力及便道等工 程都不算正式开工。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四条 合同标段开工报告由大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工程管理部(以下简称工程部) 组织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由 公司确定的重点路基、 桥梁、隧道和站场工程等重点工程由公司工程部审 批,其余由相关监理单位审批。 第三章 合同标段及重点工程开工的条件 第五条 合同已签订,施工单位管理机构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按 合同规定已就位。 第六条 驻地监理已进场,具备开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