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96-0206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乙种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说 明 为了规范建筑装饰工程市场行为,维护承发包双方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建监 [1996]585 号文件和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广东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粤建监字 [1997]44 号文件之规定, 建筑装饰工 程施工合同的签订统一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发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并规定:建筑装饰工程总 投资在 3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使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 种本(GF-96-0206),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办理施 工许可证手续。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