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招投标 (有关法规、惯例摘要) 1995年 8月国家建设部正式印发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规定》 ,明确提出大中 型装饰工程应当采取的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将建筑装饰工程承发包纳入建 设工程招标管理体系。 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置于政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之下, 是我国建 设工程招投标制的主要特点。 1、明确了在我国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目的是缩短建设周期,确保工程质量 和提高投资效益, 招标投标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 受国家和法律的保护和 约束。凡具备条件的建设单位和相应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工程招标投标。 2、明确了工程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平、等价、有偿、讲求信用的原则,以技术 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情况展开竞争,不受地区、部门限制。 3、规定了装饰工程招投标的范围:凡政府和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 改建、扩建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构筑物进行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