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以下由河姆渡设计提供 一、总则 (一)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 目的咨询、设计。其中包括: 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 3、安全防范系 统工程; 4、通信系统工程; 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 6、智能卡系统工程; 7、车库管理系统 工程; 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 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 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 11、 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 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 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标准 (一)甲级 1、资质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万人民币。 (3)企业承担过不少于 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或中型项目不少于 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