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设计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沪消(防)字 [2001]65 号 各区、县防火监督处(科) 、机关各有关业务处: 为了适应本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和《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7956-1998)等有关规范及技术标准的精神,结 合本市消防装备配备情况和消防登高车的实际工作性能, 本着确保消防安全和经济实用的原 则,对高层建筑总平面布局中涉及消防扑救场地设计的几个问题明确以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消防车道 1、高层建筑四周应设置环形的消防车道, 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4m,当设环形消防车道 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住宅可沿一条长边布置消防车道。 2、尽头式的消防车道,其回车场地一般小于 15× 15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 12m,消 防车道的内则转弯半径可利用( 14m-道宽)的方法进
1.消防电梯机房与其它机房之间隔墙上门洞 未设甲级防火门 。 2.地下车库出入口处的防火分区墙上未设甲级防火门,并用人防门代替甲级防火门。 (z 这 个我还不知道啊 ) 3.地下车库出入封闭楼梯间门未设置乙级防火门。 4.汽车坡道出入口处未设 防火卷帘 。 5.地下室设喷淋系统后一个防火分区面积仍超过 1000 平方米。 (非车库用房 ) 6.地下自行车库防火分区面积超过 500 平方米 7.柴油发电机房与储油间之间未设甲级防火门,且未采取防止油流散的措施。 (以上原因是对规范规定采用甲、乙、丙级防火门的条文内容不够熟悉) 8.设备用房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 。 9.防火门开启方向朝向变形缝。 10.楼梯电梯间合用前室外窗开启面积小于 3.0 平方米,不满足高规 。 11.复式楼梯及公共楼梯的护栏采用横栏杆;教学楼梯、阳台、平台、低窗所 选栏杆形式易攀爬,不符合规范要求。 12.对特殊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