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汇总表 检验(建)表 5.1.7 -1 共 页 第 页 工程名称 闽江花园新城二期 B区 I-3C 楼 观测起始时间 2008年 月 日- 观测点编号 总 沉 降 量(mm) 备 注 M1 M2 M3 M4 M5 M6 M7 M8 附图:(后附沉降观测值曲线图) 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点图 沉降观测曲线图 填表单位 审 核 制 表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检验(建)表 5.1.7 -2 共 页 第 页 工程名称 闽江花园新城二期 C区 I-4 #楼 水准点编号 BM0 水准点 所在位置 永久水准点 BM0黄海高程 7.186 水准点高程 黄海高程 观测起止 日 期 200 年 月 日- 观测性质 /
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及规范 高层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变形控制测量 5.1 一般规定 5.1.1 各类沉降观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及速度进行设计而确定。 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速度的变化,可以采用不同的观测精度。 5.1.2 布置和埋设沉降观测点(变形点)时,应考虑观测方便、易于保存、稳固和美观。 5.1.3 沉降观测宜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方法,也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方法。 5.1.4 观测记录和成果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并符合本规程 9.1 节的规定。每一周期观测完后,可提供 周期或阶段性成果。整个工程结束后,应提供综合性成果资料。 5.1.5 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主体荷载的全部 沉降量(该建筑的总沉降量)。 5.5 建筑物沉降观测 5.5.1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物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