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报告编号: 2003第 139号 一.委托单位 /个人概况 单位名称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 电 话 (0851)3625130 房屋地址 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摆龙 村移民新村 委托日期 2003年 5月 26日 二.房屋概况 房屋用途 住宅 建造年份 2001年 结构类别 砖木结构 建筑面积 71.9㎡ /户(不含畜 舍),共 31户 平面形式 见附件 层 数 2层 产权性质 农房 产权编号 未办理 备注 1.附件一:高坡乡摆龙村移民新村右区房屋布置图; 2.附件二:右区移民新村分户平面布置图; 3.附件三:移民新村一、二层平面及正立面图。 三.鉴定目的 确定移民新村( 15幢)房屋居住安全性。 四.鉴定情况 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摆龙村移民新村,位于摆龙村一高坡台地上,分左 右两区。左区农房 8幢,住 16户移民,右区农房 7幢,住 15户移民。 31户 移民的 15幢房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水 库 名 称: 秧田箐水库 鉴定审定部门:水利局 鉴 定 时 间: 2 填表说明 一、工程概况:应填明水库建设时间、规模及功能,续建、加固情况,现状工程规模、 防洪标准及特征水位,枢纽主要建筑物组成及其特征参数,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水库大坝 对下游的影响等情况。 二、现场安全检查:填明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结果,指出严重的运行异常表现,反映 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工程质量评价:填明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总体施工质量的评价,运行中 暴露出的质量问题。反映施工及历年探查试验的主要结果。反映补充探查和试验的主要结 果。 四、运行管理评价:反映主要运行及管理情况,历史最高蓄水位时的大坝运行情况, 历年出现的主要工程问题及处理情况,水情及工程监测、交通通讯等管理条件。 五、防洪标准复核:应填明本次鉴定中采用的水文资料系列和洪水复核方法,主要调 洪计算原则及坝顶超高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