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背景。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 150 余年历史。世界上许多发达 国家已经建立了该项制度。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已有了国际性的组织 -- 国际建造师协会。 2、国内制度构建。 2002 年 12月 5 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暂行规定》 (人发 [2002]111 号),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 该《规定》 明确规定, 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 业技术人员。 3、在我国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大中型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作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具备两个条件: (1) 考试。要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参加全国每年一次的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 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
1 1 建造师执业资格标准 1.0.1 为提高建造师的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建造师执业行为,为建筑业企 业培养职业化、专业化、国际化的项目管理人才,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 。 【条文说明】本标准可作为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高校相关专业标准编制、 施工企业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的依据。 1.0.3 本标准规定了建造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管理能 力和执业能力。 1.0.4 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 关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 【条文说明】本标准的编制主要依据《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项目管理指南》 ( ISO21500--2012)、《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等法 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