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施工塔吊的使用年限根据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 “十一五”推广 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第一批 )的公告 )(第 659号)规定,作如下规定。 1)塔吊主要承载结构件由于腐蚀或磨损而使结构的计算应力提高, 当超过原 计算应力的 15%时应予报废。对无计算条件的塔吊, 当腐蚀深度达原厚度的 10% 时应予报废。 2)塔吊主要承载结构件如塔身、起重臂等,失去整体稳定性时应予报废。如 局部损坏并可修复的,则修复后不能低于原结构的 承载能力。 3)塔吊的结构件及焊缝出现裂纹时, 应根据受力和裂纹情况采取加强或重新 施焊等措施,并在使用中定期观察其发展情况。 对无法消除裂纹影响的应予以报 废。 4)塔吊主要承载结构件的正常工作年限, 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或按使用说明书 中规定的结构工作级别、 应力循环等级结构应力状态计算。 若使用说明书未对正 常工作年限。结构工作级别等作出规定, 且不能得到塔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使用年限 塔式起重机 型号 使用年限 QTZ63A 10 QTZ60C 10 QTZ80(TC5512) 10 TC5013 12 QTZ63(TC5610) 12 QTZ80 12 QTZ80(TC5613) 12 QTZ80A(TC5610) 12 QTZ80(TC5512) 12 QTZ80(TC6010) 12 QTZ100 12 施工升降机 型号 使用年限 SCD200/200 8 SCD200/200TD 8 SCD200/200A 8 SCD100/100 8 SC100/100TD 8 SC160/160TD 8 SC150/150TD 8 施工升降机 SSD150/150 施工升降机 SSD160/160 SS160/160TD 施工升降机 施工升降机 SSDB60x60 施工升降机 SSD60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