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施工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陕西华中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诚实信用、 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 守执行。 一、 使用设备的工程概况及塔吊型号 1、 工程名称:泾阳中学 C标 9#、10#楼 2、 工程地点:泾阳县先锋大街南段 3、 塔吊型号: 4807型 二、 租赁期限: 1、起租日期:设备按乙方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安装调试完 毕,并经陕西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 同时乙方 以启用日期出具书面通知。 若乙方有困难不能按期使用应与甲方提前 协商,另行书面确定设备起租日期,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否则,甲方 有权拒绝施工,而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租用终止日期:以乙方出具的租用设备书面通知日期为准, 若乙方不能按时出据书面停用通知书,
建筑工程设备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 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出租前必须提供有效的鉴定检验报告(特别是国家强制检 验的物资)。 数量见下表: 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单位 数量 应用部位 租赁设备及配件的规格、数量以甲方开具的《 物资验收单 》,经双方有效的签 字凭证为准。 其他说明: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终止时间为承租方 还清出租物资并结清费用之日。 第三条 租金和结算方式 租金按 / 每台班计算(已包含运输费、装卸费、损耗费、维修费、人 工费,操作人员工资、伙食费、加班费,除本合同特别注明外的其他费用) ,停台 时按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不计算租金。租金每 结算一次,所承租物资退场后 天结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