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系统使用范围 名称 分类 使用范围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20以下) 液上喷射系统 各类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和水溶性甲、乙、丙类 液体的固定顶或内浮顶储罐 液下喷射系统 适用于非水溶性液体固定顶储罐 半液下喷射系统 适用于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 泡沫炮系统 (1)直径小于 18m 的非水溶性液体固定顶储罐; (2)围堰内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 (3)甲、乙、丙类液体汽车槽车栈台或火车槽车栈台; (4)室外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 (5)飞机库。 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20-200) 全淹没系统 一般用于小型场所 局部应用系统 适用于四周不完全封闭的 A类火灾场所, 限定位置的流 散 B类火灾场所, 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 100m2的流淌 B类火 灾场所 移动式系统 适用于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的场所 移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用于 B类火灾场所, 需要泡 沫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