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4.11.17
民用建筑面积供热指标

格式:pdf

大小:23KB

页数: 2页

民用建筑面积供热指标 qF(w/㎡) 民用建筑面积供热指标 住宅楼每平米热量 46 ~ 70 商 店每平米热量 64 ~ 87 办公楼、教室每平米热量 58 ~ 81 单层住宅 80 ~ 105 医院、幼儿 园 64 ~ 80 食堂、餐厅 116 ~ 140 旅 馆 58 ~ 70 影剧院 93 ~ 116 图书 馆 46 ~ 75 礼堂、体育馆 民用建筑面积供热指标(供热量估算 ,每平米热量) 建筑物名称 qF(w/㎡) 建筑物名称 qF(w/㎡) 住宅楼 46~70 商 店 64~87 办公楼、教室 58~81 单层住宅 80~105 医院、幼儿园 64~80 食堂、餐厅 116~140 旅 馆 58~70 影剧院 93~116 图书馆 46~75 礼堂、体育馆 116~163 注:qF(w/㎡)值是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发布之前的计算经验 数。 1

造价员考试建筑面积

格式:pdf

大小:36KB

页数: 5页

建筑面积计算界限统计表 建筑物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敞开式阳台,均按其水平 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阳台是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有永久性顶盖无维护结构的看台算 1/2 顶盖水平投影。 雨篷单边超过 2.1m 算 1/2 结构板水平投影。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按 1/2 自然层水平投影。 一、单层建筑物 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 2.1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m 至 2.1m 的部位应计算 1/2面积,净高不足 1.2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 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 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 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

精华知识

建筑面积造价指标

最新知识

建筑面积造价指标
点击加载更多>>
专题概述
建筑面积造价指标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