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 为加强宿舍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入住手续 第一条 新生报到时,须在财务室交纳住宿管理费后,凭收据到物业办公室办理入住手 续,在校生须在每年 9 月注册时交纳新学年住宿管理费。 第二条 学生报到后,凭有效证件(入住凭单)到宿舍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 第二章 住宿管理 第三条 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学生宿舍调整涉及到的在校生必须按学 校规定,按时调房或搬迁,不得无故拖延。 第四条 学生床位只限学生本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出租、转让。 第五条 学生宿舍的设施、家具,如床、桌子、凳子、窗帘、锁等一律由物业办公室统 一安排、配备。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私配钥匙。 第六条 需要提前入住,或推迟撤离宿舍的,须经学生管理部门批准,并交纳住宿费; 未经批准,不按期撤离宿舍的,按照临时住宿规定收取住宿费。 第七条 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