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按下式计算,并不应大于表 5.3.26 中的规定。 5.3.27 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 ER)应按下式计算,且不应大于表 5.3.27 中的规定值。 5.3.28 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绝热厚度,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 则》GB/T 15586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法计算,建筑物内空气调节冷热 水管亦可按本标准附录 C的规定选用。 5.3.29 空气调节风管绝热层的最小热阻应符合表 5.3.29 的规定。 5.3.30 空气调节保冷管道的绝热层外,应设置隔汽层和保护层。 5.4 空气调节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 5.4.1 空气调节与采暖系统的冷、 热源宜采用集中设置的冷 (热)水机组或 供热、换热设备。机组或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特征,结合当地能源结 构及其价格政策、环保规定等按下列原则经综合论证后确定: 1 具有城市、区域供热或工厂余热
目 次 2E4z e C y#r W!` 1 总则 ⋯⋯⋯⋯⋯⋯⋯⋯⋯⋯⋯⋯⋯⋯⋯⋯⋯\+e q9@ 8P 2 术语 ⋯⋯⋯⋯⋯⋯⋯⋯⋯⋯⋯⋯⋯⋯⋯⋯⋯p/[ l e'm;V9G 3 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 3.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 4 采暖、空气调节与通风的节能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采暖 ⋯⋯⋯⋯⋯⋯⋯⋯⋯⋯⋯⋯⋯⋯⋯⋯R i1y B:V v j 4.3 空气调节与通风 S \ g$s N U 7T 4.4 冷源与热源 ⋯⋯⋯⋯⋯⋯⋯D X3|"Z-s7U A$N 4.5 控制 ⋯⋯⋯⋯⋯⋯⋯⋯⋯⋯⋯⋯⋯ 4.6 风、水管道的绝热 C y-E @ 5 电气节能设计 N Q:w 5.1 一般规定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