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003-0203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003版) 发包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 ОО 四年三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 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 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 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 完成后,材料
装修合同书 甲方(发包人): 黄元艺 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玉葵岭市场综合楼 1栋 9层 901号房 联系电话: 13557009695 乙方(承包人): 广西康弘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金海湾商住小区 B2-2-2-902 室 联系电话: 0770-2823589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住 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防城港市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玉葵岭市场综合楼 1栋 9层 901号房 (2) 工程内容及做法(参见附件:效果图、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单)。 (3) 工程承包方式:清包(清包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