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主要内容 一、解读新规程十大特点 二、介绍新规程强制性条文 三、介绍北京市施工降水管理办法 一、解读新规程十大特点 与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相比,新规 程具有以下十大特点: 特点之一: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划分更加详细明确,更具可操作性 特点之二:对基坑支护设计文件的内容及设计深度进行了规范 特点之三:基坑开挖面以下自重土压力计算不同 特点之四:补充了有限宽土压力的计算方法 特点之五:提出了上部土钉墙(放坡) 、下部桩墙支护的计算方法 特点之六:对设计时效、季节施工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特点之七:考虑地区经验及临时性支护工程特点, 对支护结构设计弯 矩取值作了经验性调整 特点之八:对土钉墙的适用范围进行更严格限制, 对土钉墙结点构造 及施工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特点之九:强调满足基础施工要求与保护水资源及环境安全兼顾的
4 监 测 项 目 4.1 一般规定 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 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 1 支护结构。 2 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的道路。 7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 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 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 完整的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 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 4.2.1进行选择。 表 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 基坑类别 监测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围护墙(边坡)顶部水平位移 应测 应测 应测 围护墙(边坡)顶部竖向位移 应测 应测 应测 精选文库 -- 2 续表 4.2.1 基坑类别 监测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深层水平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