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知识介绍 DOC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行纪合同知识介绍 行纪合同知识介绍 本章共十条,主要内容有:行纪合同的概念,行纪人享有介入权、 处置权、留置权,以及自负费用的义务、妥善保管的义务,委托人享 有指示权及支付报酬的义务等。 第四百一十四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 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对行纪合同概念的规定。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以自己的名义,为 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 纪人,而另一方则为委托人。 如某配件厂(甲方)委托某销售公司(乙 方)代销产品,乙接受甲的委托并以自己的名义代甲销售, 代销价款 归甲方,乙方收取代销费。 在这个关系中,甲为委托人,乙为行纪人。 行纪合同也称信托合同, 最早罗马法所称信托是一种遗产处 理形式。是指被继承人将遗产的全部、 一部或者一特定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