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781296.doc 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以上甲、 乙双方的地址及通讯方式即为双方法定通讯联络地址, 双方发生的一切有关业务联系, 均以 发到上述指定地址为准。一方如有变化,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甲方不承担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乙方全部承担。 附件《盛世罗蓝装饰有限公司店铺端一览表》 所列各主体及甲方其它下属门店, 均可依据本合同条款 履行,且受本合同约束。同时,乙方需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对上述主体及甲方其它下属门店履行义务,承担 责任。上述主体及甲方其它下属门店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乙方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均由甲方承继。 第一章 总 则 1.1 资格 1.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乙方应保证已取得并将持续拥有其经营所必须的所有批准、 执照、许可、认可、 证书、登记和授权等,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证、
装修合同书 甲方(发包人): 黄元艺 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玉葵岭市场综合楼 1栋 9层 901号房 联系电话: 13557009695 乙方(承包人): 广西康弘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金海湾商住小区 B2-2-2-902 室 联系电话: 0770-2823589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住 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防城港市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玉葵岭市场综合楼 1栋 9层 901号房 (2) 工程内容及做法(参见附件:效果图、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单)。 (3) 工程承包方式:清包(清包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