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目 次 1 总 则 2 地下敷设 2.1 一般规定 2.2 直埋敷设 2.3 综合管沟敷设 3 架空敷设 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 则 1.0.1 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 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 协调工程管线之 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关系, 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制定 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合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1.0.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 程管线问的最小水平净距、 最小垂直净距; 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 确定城 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 (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 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 距。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