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指南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 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 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 并在验收前 1-2 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 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 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 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 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 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 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 根据总队制定的《广